各乡镇办、开发区,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促进农村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定政办〔2018〕226号),进一步发挥星创天地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创新创业和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定州市科学技术局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市级星创天地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定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2年(含)以上。
(二)有创新创业的服务空间和平台。具备“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线上)和较好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下)。具有创业培训基地、创意创业空间、开放式办公场所等公共服务空间不少于120平方米,创新创业示范场地不少于2个。
(三)有创客或创业企业入驻。入驻创客或创业企业、团队等不少于5个。
(四)有稳定、结构合理、熟悉产业的创业服务团队。有3名(含)以上创业导师(可兼职)和3名以上(含)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人员组成的创业服务团队,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解决涉及技术、金融、管理、法律、财务、市场营销、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五)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具有稳定的技术依托单位,能够形成先进适用农业“技术成果包”,并开展相应的示范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六)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发展稳定,运营良好,具备孵化农业创业企业的能力,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二、申请材料
1.定州市“星创天地”备案申请书。
2.定州市“星创天地”备案申请表。
三、申报方式、时间及装订要求
1.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20年4月15日前报送至市科技术局高新技术科(312房间),电子版发邮箱。
2.已是星创天地的不得重复申报。
3.材料一律采取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庞玉荣王龙王松
办公电话:0312-2302032
联系电话:137305412721891130638117703222565
邮箱:dzskjjgxjsk2302032@163.com
附件:定州市星创天地申请、备案相关资料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