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落实2019年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
 
振兴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拨付2019年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振兴发展项目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工信民经函﹝2019﹞872号)文件精神,现将特色产业检验检测服务补助资金落实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定州市体育器材产业集群、定州市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内生产企业和配套企业。
 
补助方向
 
集群内生产企业和配套企业购买检验检测服务发生的费用(用于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创新方面的检验检测费用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2018年、2019年两年期间,企业购买检验检测服务发生的费用。
 
三、补助标准及原则
 
根据企业上报检验检测费用的总额,由市工信局按发票金额的20%—40%给予补助。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由申请企业提交相关资料,工信局审核通过后,对企业进行补助。
 
四、所提交材料
 
(一)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
 
(二)企业与提供检验检测服务机构签订的合同;
 
(三)汇款凭证;
 
(四)检验检测费用正式发票;
 
(五)真实性承诺。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
 
五、申请补助时间
 
(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认真组织材料,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0年5月30日前将资料提交到工信局三楼产业发展科(315室)。过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吴青哲,王红斌电话:2302015,15933774151,13373425131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