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定州市“三创四建”活动部署,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构建多主体协同、多要素联动、多领域互动的综合创新生态体系,市科技局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根据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现状,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标准暂定为:
1.在定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展方向明确,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创新型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
2.孵化场地手续齐全完备、使用合法,具备孵化企业的基本条件和安全条件。
3.管理团队得力,机构设置合理,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自身及在孵企业的统计数据齐全。
4.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使用面积达7000平方米以上(专业孵化器达3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占75%以上。
5.可自主支配场地内的在孵企业达10家以上(专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应达7家以上)。在孵企业应属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或科技型初创项目,在孵企业应占孵化器内企业总数的70%以上。
6.与投融资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等方式,具有完善的投融资功能。
7.专业孵化器应具备专业技术领域的公共平台或中试平台,并具有专业化的技术服务能力和管理团队。
二、申报材料
1.定州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表(表1)
2.孵化器建设运营情况报告
3.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方式、时间及装订要求
1.纸质申报材料于2020年7月25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312房间),电子版发邮箱。
2.已是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不得重复申报。
3.材料一律采取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庞玉荣王龙王松
办公电话:0312-2302032
联系电话:137305412721891130638117703222565
邮箱:dzskjjgxjsk2302032@163.com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