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第九批的通知》(财农〔2021〕117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21〕117号)的文件精神,拟对10月15日后(含10月15日)晚播的小麦进行田间促苗保苗物化补助,促进我区小麦明年丰产,提升规模化经营程度,现将家庭农场或种粮大户申报2021年晚播小麦种植情况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满城区域内种植晚播小麦的家庭农场或种粮大户生产主体。
二、申报条件
1.县域内家庭农场(需正式注册)或种粮大户,并在区农业农村局有备案记录;
2.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示范带动效果明显、长期稳定;
3.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热心基层农技推广工作。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填写《满城区小麦晚播申报表》,经所属乡镇政府审核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2.补贴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生产主体纳入正式补贴名单;公示有异议的取消其补贴资格。
3.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管理股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1.《满城区小麦晚播申报表》(见附件);
2.申报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单位法人征信证明;
4.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
5.小麦晚播相关佐证材料。
五、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建新 联系电话:0312-7039320
联系地址:满城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管理股
保定市满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30日
2021年晚播小麦种植情况申报表
名称 |
法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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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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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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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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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生产规模、播种时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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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意见 |
法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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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乡镇政府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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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