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家庄市园林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建办标函〔2020〕562号,可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下载)。结合我省实际,现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请对照科技项目选题和申报方向进行申报工作。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要求,科技示范工程项目一般应由建设或开发单位牵头申报;由参与工程的其他关联单位申报的,需提供建设或开发单位书面同意意见。 

  二、项目申报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kjxm.mohurd.gov.cn)进行。首次申报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单位需注册,已注册的单位仍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申报单位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我厅,我厅在线审核后提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三、管理系统受理项目申报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12月10日。为提高工作效率,无需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送纸质申报书。 

  联系人:李  坦  0311-87801365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