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新建省级研发平台》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2021年度新建省级研发平台工作,请各企业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申报,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1.省级研发平台申报推荐,采用线上电子版材料申报和线下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申报推荐方式。
2.打开“河北省科技创新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cxpt.hebkjt.cn:81/)”网站,登录“河北省研发平台业务综合管理系统”,通过【研发平台申报及评审管理】模块进行线上电子版材料申报和审核提交。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佐证材料》、《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及申报指南明确需要的其他材料。
2.纸质申请材料应在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提交后通过申报系统下载打印,保持与电子版文件一致,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纸质申报材料分册胶装,直接用《申请书》、《佐证材料》、《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首页作为封面,按照规定加盖相应单位的公章。纸质申报材料评审过后不予退还,请各单位自行留存底档。
3.纸质申请材料按照相应研发平台申报指南明确的份数打印胶装于2021年5月24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312房间)。
(三)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单位填报截止时间:2021年5月20日24时
依托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1年5月22日24时
二、有关要求
1.申请书、实施方案按照相关平台申报材料编写提纲进行编写,有关内容应符合该类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的要求。各类平台申请书、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编写提纲,可在“河北省科技创新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或填报《申请书》时页面内下载。
2.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专家咨询指导工作。依托单位以会议或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不少于5位本学科(技术)领域技术专家和研发平台管理专家召开咨询指导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对《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及有关申请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并提供与会专家人员名单及专家论证意见。2020年参加了立项评审未通过的,如平台名称、主要研究方向无重大调整,只是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可不再重新论证,提交原有专家论证意见及论证专家名单即可。
3.按照诚信管理原则,申请单位应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庞玉荣 王 龙 王 松
联系电话:0312-2302032 13730541272 18911306381 17703222565
附件:1.申报流程
(附件内容请登录网址:https://kjt.hebei.gov.cn/xwzx15/tzgg35/sttz15/235600/index.html进行查看下载)
2021年3月23日